再拜王十朋

默认分类   2007-04-13 18:53   阅读52   评论4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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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,我们高中语文骨干教师素质教育研修班一行三十多人,拜谒了位于虹桥四都梅溪的 “王十朋纪念馆”和王十朋墓。

查:王十朋(1112~1171),字龟龄,号梅溪,温州乐清(今属浙江)人。高宗绍兴二十七年(1157)进士。初添差绍兴府馀判,三十年,除秘书省校书郎,寻兼建王府小学教授。三十一年,迁著作佐郎、大宗正丞,得请主管台州崇道观。孝宗即位,除司封员外郎兼国史院编修官,累迁国子司业、起居舍人,改兼侍讲、诗御史。隆兴二年(1164),知饶州。乾道元年(1165),知夔州。三年,知湖州。四年,知泉州。七年,除太子詹事,以龙图阁学士致仕。七月卒,年六十。谥忠文。有《梅溪前后集》及奏议等五十四卷。事见本集附录《龙图阁学士王公墓志铭》,《宋史》卷三八七有传。

又,大家对于纪念馆中的《荆钗记》一书颇有争论,我也不甚了解。

查:《荆钗记,南戏剧本,作者不详,一说是元人柯丹邱所著,王国维却考定作者为明太祖第十七子宁王朱权。《荆钗记》、《刘智远》、《拜月亭》、《杀狗记》、《琵琶记》号称五大传奇。《荆钗记》全剧四十八出,叙述王十朋、钱玉莲的故事,内容丰富,但结构及描写不佳。钱玉莲拒绝巨富孙汝权的求婚,宁肯嫁给以“荆钗”为聘的温州穷书生王十朋。后来王十朋中了状元,因拒绝万俟丞相逼婚,被派往荒僻的地方任职。孙汝权暗自更改王十朋的家书为“休书”,哄骗玉莲上当;钱玉莲的后母也逼她改嫁,玉莲不从,投河自尽,幸遇救。经过种种曲折,王、钱二人终于团圆。

又,《红楼梦》中第四十四回《变生不测凤姐泼醋 喜出望外平儿理妆》:话说众人看演《荆钗记》,宝玉和姐妹一处坐着。林黛玉因看到《男祭》这一出上,便和宝钗说道:“这王十朋也不通的很,不管在那里祭一祭罢了,必定跑到江边子上来作什么!俗语说,‘睹物思人’,天下的水总归一源,不拘那里的水舀一碗看着哭去,也就尽情了。”

又:徐渭的《南词叙录》说,《王十朋荆钗记》有两个版本,一本是宋元间无名氏,另一是明初李景云作。历史上王十朋确有其人,南宋名臣,官至龙图阁学士。千古名联“云朝朝朝朝朝朝朝朝散;潮长长长长长长长长消”,即出自其手。《荆钗记》虽是用了他的名字,但剧中情节却与他的生平大不相同。

又查先父所藏《王十朋全集》,第1155页,收录《清光绪乐清县志》中的一段话:“先生劾史浩……〔史〕遂妄作《荆钗传奇》,故谬其事以蔑之。”

查:南戏即南曲戏文,它与北曲杂剧相对而言。南戏是我国历史上最早出现的戏剧。它大约诞生于北宋末年。据明代祝允明的(猬谈)记载:“南戏出于宣和之后,南渡之际”,当时称之为“温州杂剧”。而徐谓《南词叙录》则云:“南戏始于宋光宗朝,永嘉人所作《赵贞女》、《王魁》两种实首之。........或云,宣和间已滥觞,其盛行则自南渡”。可知南戏产生于南北宋之交,温州是它的故乡。

谷案:2006年5月2日,曾与乐清朋友一游“王十朋纪念馆”。后读《王十朋全集》中若干文章,留记:“家父于1998年11月18日购得。今宜子孙读矣。昨往梅溪状元故里参观王十朋纪念馆,并作一文记游抒怀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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